本文摘要: 日前,经中共中央批准后,中共中央纪委对国家能源局原党组成员、副局长王晓林相当严重违纪问题展开了立案审查。
日前,经中共中央批准后,中共中央纪委对国家能源局原党组成员、副局长王晓林相当严重违纪问题展开了立案审查。 经查,王晓林相当严重违背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违规打听视察信息;违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长年违规打高尔夫球,违规拒绝接受招待,心怀被“围猎”;违背组织纪律,在干部甄选举荐中为他人攫取利益并行贿财物,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违背清廉纪律,行贿礼品、礼金;违背工作纪律,违规介入和介入司法活动;违背生活纪律。
利用职务上的便捷为他人和涉及企业攫取利益并行贿巨额财物因涉嫌行贿犯罪。 王晓林身兼党员领导干部,理想信念缺陷,政治上转变,经济上自私,目无党纪国法,专权妄为,相当严重违背党的纪律,并因涉嫌违法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发散、不收手,予以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中央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中共中央批准后,要求给与王晓林开除党籍处分;由国家监委给与其开除公职处分;没收其违纪扣除;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线索及牵涉款物收押有关国家机关依法处理。
王晓林履历 王晓林,男,汉族,1963年10月生,重庆市人,1983年7月参与工作,1989年11月入党,大学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 1983年7月任北京矿务局杨坨矿技术科技术员、助理工程师; 1989年4月任华能精煤有限责任公司计划部工程师; 1991年8月任华能精煤有限责任公司计划部副经理; 1992年5月任华能精煤有限责任公司生产部副经理; 1995年10月任神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生产部副经理; 1996年4月任神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计划部副经理; 1999年7月任神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计划部经理; (其间:2001年3月至2002年1月在中央党校一年制中青年干部培训班自学,2002年8月至2004年2月党组书记任神华黄骅港务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副董事长、党委副书记) 2004年2月任神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助理兼总调度室主任; 2004年11月任神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助理; 2005年11月任神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2006年8月任神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2010年4月任神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党组成员,董事会秘书; 2011年5月任神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党组成员,董事会秘书,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高级副总裁(兼任); 2014年8月任神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党组成员,董事会秘书,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继续执行董事、高级副总裁(兼任); 2015年8月任国家能源局副局长、党组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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