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摘要:中新网承德9月1日电(张帆)河北承德市环保局1日通报,8月29日上午,该市柳河营子区、兴隆县境内部分河段发生死鱼事件。
中新网承德9月1日电(张帆)河北承德市环保局1日通报,8月29日上午,该市柳河营子区、兴隆县境内部分河段发生死鱼事件。通报称,8月30日7时21分,承德市环保局接到营子区环保分局举报后立即启动环境污染应急预案,组织应急监测科、市环境执法稽查大队、市环境监测中心站、兴隆县环保局、营子区环保分局相关执法和工程技术人员赴现场进行调查处理。当日8时50分,调查组抵达现场,立即对事发地上游至柳河入滦河河口65公里河道范围内进行布点采样,及周边地下水进行监测,同时,组织执法人员沿柳河向下游追踪了解死鱼情况。
经现场调查,事故是由于兴隆县平安矿业有限公司为解决企业矿井内涌水量过大,坑口排水负荷过重的问题,采取了向该矿下渗河水河段(即柳河平安堡桥河段)倾倒黄土和废渣,用铲车在河内搅拌的方法进行弥堵,造成河水水体污染。经调查,该企业未经任何相关部门批准,累计向河内倾倒十余车黄土和废渣,估算约200吨左右。该事故主要发生在柳河平安堡桥河段至李家营河道14公里处。
为防止污染事件扩大,该市环保局现场立即制止企业向水体倾倒黄土和废渣行为,在未确定污染因子前提下,建议兴隆县和营子区政府限制下游居民和生产用水。监测数据显示,河水中悬浮物超标,水中溶解氧下降,导致死鱼事件。
截止到目前,据监测数据显示,事故发生地水体下游水质基本恢复正常,环保部门仍在持续监测水质变化。同时,环保部门正在对造成死鱼事件进行追踪调查,对兴隆县平安矿业有限公司进行调查取证,并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对其进行相关行政处罚。
(完) .blkComment p a:link{text-decoration:none}.blkComment p a:hover{text-decoration:underline}.icon_sina, .icon_msn, .icon_fx{ background-position: 2px -1px}.icon_msn {background-position: -25px -1px;}.icon_fx {background-position: -240px -50px;}分享到: 欢迎发表评论我要评论 微博推荐 | 今日微博热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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